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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立案和处罚标准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刑法》第二百零八条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对于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又虚开的,按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的标准,即虚开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应立案追诉。

对于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出售的,分别按照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标准,即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的,应立案追诉。

处罚标准: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又虚开或者出售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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