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180 4669 8339
联系号码
180 4669 8339
微信号
180 4669 8339
出口骗税

 《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非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制造或者出售具有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假普通发票等,数量在5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2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处罚标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

  骗取出口退税罪:《刑法》第二百零四条: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上述所列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以逃税罪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则适用上述的规定。处罚标准: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共1页
到第
常用税率表

常用税率表

副标题

重点发布

重点发布

副标题

扫一扫,与我联系

本站声明:赣州财税律师网系业界专注于法商财税服务的机构。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赣州财税律师网
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紫薇路启迪科技城B1栋216室
ABUIABACGAAgveDbsgYonYHZ9gIwZDhk

扫一扫,联系我们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180 4669 8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