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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市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9号           2011-7-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以下简称限售股)有关所得税问题,公告如下:  一、纳税义务人的范围界定问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及其实施条例第三条的规定,转让限售股取得收入的企业(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国税函〔2004〕941号       2004-8-2   注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对本文进行了修改。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有利于加强税收管理和方便纳税人的原则,现将《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中列入下放管理层级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免征证券(股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    财税〔2012〕85号   2012-11-16  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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